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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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更多 | 2016-06-16 |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寄信核查,该公司已能重新取提联系。 | 2016-10-31 |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在2015年6月30日前未按规定报送2014年度年度报告,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更多 | 2015-07-03 |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该企业己于2015年9月10日补申报了2014年度的年报并公示 ...更多 | 2016-05-25 |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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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房预售证[2019]010号 | "国城璟府"13-14、16-19幢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国城璟府"13-14、16-19幢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2019-03-21 | 2099-12-31 |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通国税一 许准 〔2017〕 1206 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4 月n 19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4 月n 19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四科 | |
3 | JS060000SP-XK-0032-01201904240056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R14023地块(总平调整) | 2019-06-27 | 2099-12-31 |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 |
4 | JS060000SP-XK-0032-01201810120005 | -- | 国城璟府(R14023地块)供电方案 | -- | 2099-12-31 |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 |
5 | 32060000000001420750400100160000201903200056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国城璟府 | 2019-03-26 | 2099-12-31 |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 |
6 | ﹝06005034﹞登字﹝2022﹞第06130006号 | 登字 | 登字 | 2014-10-16 | 2024-10-15 |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 |
7 | 通房预售证[2018]073号 | -- | "国城璟府"1-8、10、22、23幢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 | 2099-12-31 | 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
8 | ﹝06005034﹞公司备案﹝2020﹞第12280002号 | 公司备案 | 公司备案 | 2014-10-16 | 2024-10-15 |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 |
9 | 通国税一 许变更准 〔2017〕 152 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4 月n 19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4 月n 19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四科 | |
10 | 11320600MB0107588Y3000117011000202006040003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R14023地块(国城璟府)(核发调整) | 2020-06-12 | 2099-12-31 |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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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苏0602民申5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Z某某、Z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20-04-27 |
2 | 合同纠纷 | (2019)苏0602民初656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南通天扬置业有限公司 | 108.5 | 驳回原告Z某某、Z某某全部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108.5元(已减半),由原告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2-17 |
3 | 合同纠纷 | (2018)苏06民终1509号 | 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南通天扬置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8-04-27 |
4 | 合同纠纷 | (2016)苏0602民初6666号 | 被告 | - | 220000 | 一、被告(反诉原告)南通天扬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吉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费12万元。
二、被告(反诉原告)南通天扬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吉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0万元。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南通天扬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上海吉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0000元,由上海吉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担6452元,南通天扬置业有限公司负担3548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950元,鉴定费40000元,合计41950元,由南通天扬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本诉部分为10000元,反诉部分为1950元(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行南通濠南路支行,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65) ...更多 | 2017-11-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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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0602民初656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南通天扬置业有限公司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0-01-17 | |
2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0602民初656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南通天扬置业有限公司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