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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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7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6

裁判文书 7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不当得利纠纷
(2021)内29民初18号
原告
原告: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
被告: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8226
准许原告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41800.28元,原告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已预交358226元,全部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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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7
2
合同纠纷
(2020)内2921执异65号
第三人
-
8486139
撤销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内2921执895号执行裁定书,撤销冻结被执行人阿盟财政局在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阿拉善分行阿拉善新城行营业室账户内存款8486139.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的执行行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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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2
3
其他
(2020)内29民初1号
被告
原告:
内蒙古新大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阿拉善滨河金沙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126454900
一、由被告阿拉善滨河金沙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内蒙古新大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付工程款5636.10万元及欠付工程款利息1073.29万元(以本金6736.1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2019年10月31日止),以及以本金5936.1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诉讼期间支付的工程款300万元核减本金计算利息)。 二、驳回原告内蒙古新大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1409元(原告内蒙古新大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交案件受理费416409元),由原告内蒙古新大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6493元,被告阿拉善滨河金沙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7491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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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0
4
合同纠纷
(2018)内29民终367号
上诉人
-
1343100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案件受理费102386元,由阿盟财政局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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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5
5
合同纠纷
(2018)内2921民初100号
其他
-
--
第一页第十三行的“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5日立案受理后”,应为“心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5日立案受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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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8
6
合同纠纷
(2018)内2921民初100号
被告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被告: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
2500000
被告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00000元(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2500000元为基数自1999年9月21日起,以9.24‰为月利率,计算至上述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2386元,由被告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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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9
7
买卖合同纠纷
(2016)内2921民初1972号
被告
原告:
内蒙古汇金房地产有限公司
被告: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662400
准许原告内蒙古汇金房地产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424元,由原告负担5212元,退还原告52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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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5

开庭公告 6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不当得利纠纷
--
上诉人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2023-02-16
2
不当得利纠纷
--
原告
原告: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
被告: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2022-02-28
3
不当得利纠纷
--
原告
原告: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
被告: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20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内民终101号
被告
原告: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盟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阿拉善盟梦想航空文化控股有限公司,阿拉善盟梦想汽车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1-03-24
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内29民初1号
被告
原告:
内蒙古天骄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管委会,阿拉善滨河金沙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阿拉善盟重点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2021-02-23
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内29民初1号
被告
原告:
内蒙古天骄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管委会,阿拉善滨河金沙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阿拉善盟重点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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