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330103200814649771461 | 330103200814649771461 | 杭州海泰物资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20-08-14 | 2099-12-31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浙0921执807号之九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9)浙0921执80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6-04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浙0105执150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9)浙0105执1509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2-10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浙0921民初426号 | 其他 | - | -- |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 2019-04-16 |
4 | 其他 | (2018)浙0105民初3385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海泰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清泉物资有限公司 | 159645.62 | 被告杭州清泉物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海泰物资有限公司159645.6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欠付货款金额为基数,自2017年11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
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94元,保全费1320元,合计4814元由被告杭州清泉物资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杭州海泰物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杭州清泉物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8-30 |
5 | 其他 | (2017)浙0727执173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17)浙0727执173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的规定请求继续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6-21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727执17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17)浙0727执173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请求继续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6-21 |
7 | 其他 | (2011)杭下民初字第1673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杭州海泰物资有限公司 | 150027.25 | 一、被告杭州海泰物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H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鉴定费,计人民币150027.25元。
二、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00元(原告预交),由原告H某某负担349元,被告杭州海泰物资有限公司负担115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500元,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滨分理处,帐号:120××68,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2-03-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2020)浙0102民初1172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海泰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S某某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5-19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浙0921民初426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海泰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金海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 岱山县人民法院 | 2019-04-16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浙0105民初3385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海泰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清泉物资有限公司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18-05-24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浙0727民初01571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海泰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磐安青年汽车有限公司 | 磐安县人民法院 | 2016-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