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惠民丰农机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中民营企业
胡维林
91420600066107898U
60万元人民币
-
襄阳市高新区团山镇台蔡路一号
纳税信用等级A级5项。展开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18)鄂0607民初1799号
原告
原告:
W某某,襄阳市惠民丰农机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
34833.33
一、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W某某借款本金15000元,并支付借款从2016年11月21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止的逾期利息4833.33元及以15000元本金为基数从2017年8月26日起至本判决确认的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 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襄阳市惠民丰农机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6元,减半收取493元,由被告G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18-06-26
2
民间借贷纠纷
(2018)鄂0607民初1801号
原告
原告:
W某某,襄阳市惠民丰农机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
30000
一、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W某某借款30000元及支付该款自2016年12月3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襄阳市惠民丰农机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94元,减半收取897元,由被告G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18-05-15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