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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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津0116民初1707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被告: 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 | 一、被告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交付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B区(34-6-903号房屋;二、被告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办理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B区(34-6-903号房屋的权属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登记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名下。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元,由被告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28 |
2 | -- | (2023)津0116民初1706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被告: 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 | 一、被告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交付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B区)33-3-604号房屋;
二、被告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办理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B区)33-3-604号房屋的权属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登记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名下。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元,由被告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28 |
3 | -- | (2023)津0116民初1160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被告: 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 | 一、被告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交付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A区)22号楼-1-801号房屋;二、被告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办理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A区)22号楼-1-801号房屋的权属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登记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名下。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元,由被告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3-27 |
4 | -- | (2023)津0116民初1704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被告: 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 | 一、被告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交付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B区)69-602号房屋;二、被告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办理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B区)69-602号房屋的权属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登记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名下。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元,由被告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3-27 |
5 | -- | (2023)津0116民初1705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被告: 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 | 一、被告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交付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A区)21号楼-2-801号房屋;二、被告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办理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A区)21号楼-2-801号房屋的权属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登记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名下。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元,由被告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3-27 |
6 | -- | (2022)津03民终3296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06-24 |
7 | -- | (2022)津0116执2510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2)津0116执251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2-24 |
8 | -- | (2021)津0116执恢4600号 | 其他 | - | -- | -- | 2021-11-24 |
9 | -- | (2021)津0116执异857号 | 第三人 | - | -- | 准许异议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的撤回申请 | 2021-09-27 |
10 | -- | (2021)津0116执12165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1)津03民终209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9-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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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2 | --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被告: 天津市荣信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3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3-08 | |
4 | --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被告: 天津市荣信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3-08 | |
5 | -- | -- | 第三人 | -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4-02-28 | |
6 | -- | -- | 其他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天津中建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天津中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4-02-28 | |
7 | -- | -- | 其他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天津中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中建致远地产有限公司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4-02-28 | |
8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 | 第三人 | -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3-12-07 | |
9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 | 第三人 | -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3-11-16 | |
10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3-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