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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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年10月9日安巢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食堂使用的餐具开展抽样送检根据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FC2019100036号检验报告当事人食堂使用的碗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经批准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更多 | 罚款5000元。 | 5000 |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2-06 | 巢开市监罚字〔2019〕36号 | |
2 |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 | 警告 | -- |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18-07-19 | (安巢开)市监罚告字〔2018〕ck-010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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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皖0181民初3586号 | 被告 | 原告: 陈某1 被告: 巢湖学院附属中学,李某1,李某2,D某某,代某1,代某2,L某某 | 341574.38 | 一、被告李某2、D某某赔偿原告陈某112472.31元;被告代某2、L某某赔偿原告陈某112472.31元;被告巢湖学院附属中学赔偿原告陈某116629.76元,上述赔偿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巢湖学院附属中学、李某2、D某某、代某2、L某某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陈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陈某1负担50元、被告李某1负担50元、被告代某1负担50元、被告巢湖学院附属中学负担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6-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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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2)皖0181民初358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巢湖学院附属中学,L某某,L某某,D某某,D某某,D某某,L某某 | 巢湖市人民法院 | 2022-05-31 | |
2 | 劳动争议 | (2022)皖0181民初1293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巢湖学院附属中学 | 巢湖市人民法院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