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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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粤1702民初8461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L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L某某,L某某,G某某,C某某,关朋安,L某某,L某某,X某某,L某某,Y某某,S某某,C某某,G某某,M某某,L某某,G某某,L某某,L某某,司徒奋,Z某某,X某某,C某某 被告: 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中国共产党阳江市委员会党校,阳江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一、确认被告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中国共产党阳江市委员会党校与被告阳江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3日签订的《阳江市委党校东北角住宅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2011年10月20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
二、驳回原告G某某等27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5312元,由被告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中国共产党阳江市委员会党校负担17656元,被告阳江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765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4-23 |
2 | 其他 | (2020)粤17民终141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646元,由阳江市市区公园管理中心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9-25 |
3 | 其他 | (2019)粤1702民初4378号 | 被告 | 原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被告: 阳江市国新经贸发展公司,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 | 3955067.72 | 一、限被告阳江市国新经贸发展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利息3955067.72元及复利(以3955067.72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四计算,从2003年1月1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给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二、驳回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844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阳江市国新经贸发展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2-26 |
4 | 其他 | (2019)粤1702民初4377号 | 被告 | 原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被告: 阳江市国际实业发展公司,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 | 4523066 | 一、限被告阳江市国际实业发展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利息2332383元、罚息2190683元及复利(以4523066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四计算,从2000年5月14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给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二、驳回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298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阳江市国际实业发展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2-26 |
5 | 其他 | (2018)粤1702执109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0-11 |
6 | 其他 | (2017)粤1702民初1881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 阳江市国际实业发展公司,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 | 7409171 | 一、被告阳江市国际实业发展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721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从1997年10月15日起至1998年4月15日止按月利率8.415‰计算,罚息从1998年4月1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均以借款721万元为基数;复利以未付利息、罚息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给原告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被告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阳江市国际实业发展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93571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共款199171元,其中原告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担75071元,被告阳江市国际实业发展公司、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负担124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2-18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粤1702民初1881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 阳江市国际实业发展公司,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 | 7409171 | 一、被告阳江市国际实业发展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721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从1997年10月15日起至1998年4月15日止按月利率8.415‰计算,罚息从1998年4月1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均以借款721万元为基数;复利以未付利息、罚息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给原告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被告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阳江市国际实业发展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93571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共款199171元,其中原告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担75071元,被告阳江市国际实业发展公司、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负担124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2-18 |
8 | 执行异议之诉 | (2015)阳中法立民申字第28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C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5-09-16 |
9 | 执行异议之诉 | (2015)阳中法立民申字第28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X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5-09-16 |
10 | 执行异议之诉 | (2014)阳中法民一终字第361号 | 第三人 | - | 2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由上诉人C某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5-2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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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因行政行为纠纷 | 阳江市雅仕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3-04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因行政行为纠纷 | 阳江市雅仕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2023-07-02 | |
3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阳江市国际实业发展公司、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4-07 | |
4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阳江市国新经贸发展公司、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4-07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阳江市国际实业发展公司、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9-08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阳江市国新经贸发展公司、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9-08 | |
7 | 裁判文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阳江市国际实业发展公司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2017-12-28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阳江市国际实业发展公司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2017-07-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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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1704行初131号 | 原告 | 原告: 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中国共产党阳江市委员会党校 被告: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2023-08-21 | |
2 | 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 | (2020)粤17民终1413号 | 被上诉人 | - |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03 | |
3 | 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 | (2020)粤17民终1413号 | 被上诉人 | - |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12 | |
4 | 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 | (2019)粤1702民初655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阳江市市区公园管理中心,阳江市漠阳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2-11 | |
5 | 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 | (2019)粤1702民初655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阳江市市区公园管理中心,阳江市漠阳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1-06 | |
6 | 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 | (2019)粤1702民初655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阳江市市区公园管理中心,阳江市漠阳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2019-12-30 |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粤1702民初1881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 阳江市国际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阳江市国际实业发展公司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2017-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