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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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昆山美成化工有限公司租用太仓市浏河镇复兴街213号厂房使用危险化学品醋酸丁酯、醋酸乙酯、醋酸甲酯等进行生产;2.昆山美成化工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醋酸丁酯、醋酸乙酯、醋酸甲酯等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100000 | 太仓市应急管理局 | 2019-09-24 | 太应急罚〔2019〕206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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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583民初552号 | 申请人 | - | 194389.5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苏州迪弘通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价值194389.50元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1-12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583民初555号 | 申请人 | - | 64328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苏州联信力精密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价值64328元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1-10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0583执恢1423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执行本院(2017)苏0583民初17740号民事判决书。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2-04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0583执异140号 | 第三人 | - | 89705 | 一、追加L某某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L某某应在89705元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0-07-28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苏0583执615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执行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17)苏0583民初17740号民事判决书。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3-18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苏0583民初17740号 | 原告 | 原告: 昆山美成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昆山捷美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1350 | 被告昆山捷美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0135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义务的,原告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于本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案件受理费2328元,诉讼保全费1027元,合计3355元,由被告昆山捷美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更多 | 2018-04-1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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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昆山捷美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8-05-10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昆山捷美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7-12-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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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583民初552号 | 原告 | 原告: 昆山美成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迪弘通模塑科技有限公司,D某某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22-02-08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583民初555号 | 原告 | 原告: 昆山美成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联信力精密模塑科技有限公司,D某某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22-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