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昊中商贸有限公司

开业 西北民营企业
黄清锋
91610132399404663M
101万元人民币
-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海博广场B座1608号房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中标业绩2项。展开
  • 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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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 0

    中标 2

  • 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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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经营实力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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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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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34

裁判文书 4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信用中国 34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2018-01-16
新标准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
木材的销售及加工;建筑材料的加工及销售;水暖材料的销售及安装;装饰材料、钢材、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陶瓷洁具、电线电缆的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更多
2018-01-16
2099-12-31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
省市监住所变更2021-03-30
新标准
省市监住所变更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海荣名城二期第5幢2单元9层20916室
2021-03-30
2099-12-31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3
省市监邮政编码变更2022-09-26
新标准
省市监邮政编码变更
新邮政编码:710018
2022-09-26
2099-12-31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4
省市监邮政编码变更2021-04-19
新标准
省市监邮政编码变更
新邮政编码:710000
2021-04-19
2099-12-31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5
省市监管辖工商所变更2021-04-19
新标准
省市监管辖工商所变更
(经开)文景路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1-04-19
2099-12-31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6
省市监管辖机关变更2022-09-26
新标准
省市监管辖机关变更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2-09-26
2099-12-31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7
省市监联络员备案变更2016-04-25
新标准
省市监联络员备案变更
现联络人员姓名:黄亚琴,现联络人员固定电话:,现联络人员移动电话:13335387078,现财务负责人姓名:,现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现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现办税人姓名:,现办税人固定电话:,现办税人移动电话:,现生产经营地:,现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
...更多
2016-04-25
2099-12-31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8
省市监管辖机关变更2021-03-30
新标准
省市监管辖机关变更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1-03-30
2099-12-31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9
省市监住所变更2022-09-26
新标准
省市监住所变更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海博广场B座1608号房
2022-09-26
2099-12-31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10
省市监管辖机关变更2022-04-14
新标准
省市监管辖机关变更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际港务区分局
2022-04-14
2099-12-31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裁判文书 4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买卖合同纠纷
(2017)陕0112执3862号
申请人
-
--
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7)陕0112民初7544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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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7
2
其他
(2017)陕0112执3862-1号
其他
-
--
--
2017-11-17
3
其他
(2017)陕0112执保5号
申请人
-
640000
对被执行人榆林市东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64万元予以冻结或对同等价值财产予以查封.扣押。上述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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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3
4
买卖合同纠纷
(2017)陕0112财保70号
申请人
-
640000
对被申请人榆林市东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64万元予以冻结或对其同等价值财产予以查封、扣押。 上述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申请人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申请人应当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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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2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