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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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7-08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7-08 | -- | |
3 | 被执行人 | -- | -- | 泊头市人民法院 | 2021-07-28 | -- |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被申请人给付申请执行人货款22510元 | -- | 泊头市人民法院 | 2021-07-28 | 〔2021〕冀0981民初732号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7-06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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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3-07-08 |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2-07-08 |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1-07-06 |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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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冀0981执108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重新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2-07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冀0981民初732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优立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沧州澳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治江 | 122510 | 一、被告沧州澳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福建优立化工有限公司树脂等货款122510元,并自2021年4月1日起至货款清偿之日止,按2020年11月1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二、驳回原告福建优立化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75元,由被告澳鑫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