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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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350123MA33L97P3X | 营业执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压力容器制造;其他专业咨询;工程设计;设计管理与咨询;建材批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服务;工程材料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20-03-06 | 2050-03-05 |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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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0)闽0123民初157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福建钢之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Z某某,福州钢志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269 | 一、福州钢志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Y某某工资款10269元;
二、驳回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6元,减半收取计78元,由Y某某负担50元,福州钢志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16 |
2 | 劳动争议 | (2020)闽0123民初1573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福建钢之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Z某某,福州钢志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5117 | 一、福州钢志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Y某某工资款15117元;
二、驳回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3元,减半收取计156.5元,由Y某某负担67.5元,福州钢志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8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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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沪0101民初7675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洪祥钢结构有限公司,福州钢志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钢之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2 | -- | (2024)沪0101民初7675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洪祥钢结构有限公司,福州钢志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钢之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