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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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的吴忠市区2014年市区片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室外配套附属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更多 | 处壹万元罚款 | 10000 | 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 2022-03-21 | 吴利综执罚字〔2022〕3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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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宁03民终4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3-20 |
2 | 合同纠纷 | (2022)宁03民终387号 | 上诉人 | - | 13660.4 | 一、维持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2021)宁0302民初2445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即:“一、解除原告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被告Z某某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二、被告Z某某欠原告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租金13291.2元,限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二、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2021)宁0302民初2445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三、驳回原告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其他诉讼请求”;三、被上诉人Z某某向上诉人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返还位于宁夏W某某利通区新民中心村22号楼2单元1楼2101#房屋,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四、被上诉人Z某某向上诉人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纳自2021年11月至房屋实际腾退之日止的房屋占用费,按每月369.2元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1160元,由被上诉人Z某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7-19 |
3 | 其他 | (2022)宁03民终60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328元,由上诉人宁夏富荣农资销售连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6-22 |
4 | 合同纠纷 | (2022)宁03民终263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2021)宁0302民初103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退回上诉人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多 | 2022-03-24 |
5 | -- | (2021)宁0302民初2132号 | 原告 | 原告: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告: 王某 | 4463.1 | 一、原告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被告王某之间的《W某某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于2021年8月6日解除;
二、限被告王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返还其承租的的位××村房屋;
二、限被告王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付房屋租金4463.1元(暂计算至2020年12月),2021年1月至被告王某实际返还房屋之日的房屋租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王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10 |
6 | 合同纠纷 | (2021)宁0302民初4673号 | 第三人 | 原告: 宁夏基业岩土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被告: 吴忠市利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宁夏基业岩土工程研究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122元,由原告宁夏基业岩土工程研究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8-31 |
7 | 合同纠纷 | (2021)宁03民终803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1002元,由上诉人宁夏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8-16 |
8 | 合同纠纷 | (2020)宁0302执2872号 | 申请人 | - | -- |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被执行人恢复执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向本院重新申请对被执行人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5-12 |
9 | 合同纠纷 | (2020)宁0302执2870号 | 申请人 | - | -- |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被执行人恢复执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向本院重新申请对被执行人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5-12 |
10 | 合同纠纷 | (2020)宁0302执2871号 | 申请人 | - | -- |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被执行人恢复执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向本院重新申请对被执行人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4-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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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宁03民终722号 | 被上诉人 | - |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24 | |
2 | -- | (2024)宁03民终587号 | 被上诉人 | - |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3 | -- | (2023)宁0302民初52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吴忠市土地储备中心,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 2024-01-08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宁03民初20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吴忠市人民政府,吴忠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公室 |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19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宁03民初20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吴忠市人民政府,吴忠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公室 |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12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宁03民初20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吴忠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公室,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吴忠市人民政府 |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15 | |
7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宁0302民初2246号 | 原告 | 原告: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告: S某某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 2023-08-14 | |
8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宁0302民初1645号 | 原告 | 原告: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告: M某某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 2023-08-14 | |
9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宁0302民初2056号 | 原告 | 原告: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告: W某某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 2023-07-18 | |
10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宁0302民初1980号 | 原告 | 原告: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告: Z某某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 2023-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