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振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存续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董立
91331001798559611D
506万元人民币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玉兰广场商务大厦330室
纳税信用等级A级1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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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7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

裁判文书 7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买卖合同纠纷
(2018)浙1002执1043号之一
申请人
-
--
终结本院(2018)浙1002执1043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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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7
2
其他
(2018)浙1002执1043号
申请人
-
--
终结本院(2018)浙1002执1043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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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7
3
买卖合同纠纷
(2017)浙1002民初4094号
原告
原告:
台州市振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G某某,G某某
222000
一、被告L某某、G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给原告台州市振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价款190000元及违约金32000元。 二、驳回原告台州市振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12元,由原告台州市振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负担1279元,被告L某某、G某某负担433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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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7
4
买卖合同纠纷
(2013)浙台商终字第515号
被上诉人
-
8320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880元,由上诉人浙江沪龙电机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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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
5
买卖合同纠纷
(2013)浙台商终字第515号
被上诉人
-
8320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880元,由上诉人浙江沪龙电机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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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
6
买卖合同纠纷
(2013)台椒商初字第1006号
原告
原告:
台州市振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沪龙电机有限公司
321500
一、被告浙江沪龙电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台州市振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货款50500元(或交付票面金额为505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及违约金[以11500元为基数,自2012年9月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的四倍计算(限于22000元)]; 二、原告台州市振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收到被告浙江沪龙电机有限公司给付货款50500元的同时,出具给被告浙江沪龙电机有限公司应税金额为209000元的税务发票。 三、驳回原告台州市振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0元(已减半),由原告台州市振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负担340元,由被告浙江沪龙电机有限公司负担6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7日内先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1880元(具体金额由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多余部分以后退还),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帐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开户行:台州市农行]。 如法律文书生效后,义务人不自觉履行义务的,权利人可在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逾期申请的,本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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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2
7
买卖合同纠纷
(2013)浙台辖终字第89号
被上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13-07-05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买卖合同纠纷
(2017)浙1002民初4094号
原告
原告:
台州市振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G某某,G某某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017-10-31
2
买卖合同纠纷
(2017)浙1002民初4094号
原告
原告:
台州市振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G某某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017-06-21
3
买卖合同纠纷
(2016)浙1082民初9181号
原告
原告:
台州市振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临海市体育中心
临海市人民法院
2016-11-2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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