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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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京0108民初36271号 | 原告 | 原告: W某某,M某某,上海新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登新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禾源新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国颂新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 北京W某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682750 | 驳回原告W某某、M某某、上海众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新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登新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禾源新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国颂新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8262元,本院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