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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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鲁1702执1576号 | 2023-05-12 | (2022)鲁1702民初2218号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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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鲁1703执异1号 | 被申请人 | - | -- | 一、准予W某某撤回追加新奥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院(2022)鲁1703执1246号案件被执行人的请求;二、追加有机地标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为本院(2022)鲁1703执1246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三、驳回申请人W某某其他异议请求。申请人W某某与被申请人有机地标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如不服本裁定第二项,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W某某、被申请人菏菜壹号(东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菏菜壹号(菏泽高新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机地标(铜陵)智慧农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机地标(枞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如不服本裁定第三项,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3-03-06 |
2 | 其他 | (2022)鲁1703诉前调确7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 | 2022-06-15 |
3 | 合同纠纷 | (2022)鲁1703诉前调确82号 | 申请人 | - | -- | 申请人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马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孟海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牛屯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牛集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许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孙桥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苗古店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南王庄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东薛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东张村村民委员会与申请人菏菜壹号(菏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机地标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经菏泽市定陶区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22-06-14 |
4 | 其他 | (2022)鲁1703诉前调确80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 | 2022-06-14 |
5 | 合同纠纷 | (2022)鲁1703诉前调确83号 | 申请人 | - | -- | 申请人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东张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程庄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琉璃庙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车刘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万福集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东曹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北王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黄庄村村民委员会与申请人菏菜壹号(菏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机地标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经菏泽市定陶区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22-06-14 |
6 | 合同纠纷 | (2022)鲁1703诉前调确81号 | 申请人 | - | -- | 申请人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户集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河西董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张成寨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张湾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蔡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东中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冯张庄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高家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耿家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老河张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秦庄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西街村村民委员会与申请人菏菜壹号(菏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机地标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经菏泽市定陶区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22-06-14 |
7 | 合同纠纷 | (2022)鲁1703民初914号 | 被告 | 原告: 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蔡楼村村民委员会 被告: 菏菜壹号(菏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机地标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 281541.6 | 一、被告菏菜壹号(菏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机地标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支付上列二十七原告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期间的租金共计264559.6元,支付方式为2022年6月30日前付4万元,2023年3月30日付4万元,2023年9月30日付4万元,2024年3月30日付4万元,2024年9月30日付4万元,2025年3月30日付64559.6元,上述款项汇入第三人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人民政府账户;
二、上列二十七原告与被告菏菜壹号(菏泽)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涉案《智能温室租赁合同》一份、《扶贫大棚租赁合同》四份于2022年6月30日解除,同日被告将大棚交付上列原告;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98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收取16982元,由被告菏菜壹号(菏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机地标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承担【上列原告已预付,由被告菏菜壹号(菏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机地标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径付原告,原告不再退费】;
四、其他无争执。
如果未按本调解协议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5-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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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1702民初1285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菏菜壹号(菏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奥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有机地标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2024-04-17 | |
2 | -- | (2023)鲁1702民初1285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菏菜壹号(菏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奥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有机地标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2024-03-01 | |
3 | --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菏菜壹号(菏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奥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有机地标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2024-03-01 | |
4 | -- | (2023)鲁1703民初398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新奥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有机地标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菏菜壹号(菏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 2023-11-30 | |
5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2)鲁1702民初2218号 | 被告 | 原告: 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人民政府 被告: 有机地标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2022-05-17 | |
6 | 租赁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刘庄寨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袁堂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西刘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郭庄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李堂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大赵家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李园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蔡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梁堂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王庄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李君辑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朱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张圈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马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定陶区马集镇富王庄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牛庄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刘庄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四合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大张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东孔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裴庄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力本屯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李刘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林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丁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姚堂村村民委员会 被告: 菏菜壹号(菏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机地标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 2022-03-31 | |
7 | 租赁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四合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西刘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姚堂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张圈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马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裴庄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李堂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定陶区马集镇富王庄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袁堂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刘庄寨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郭庄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李刘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力本屯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梁堂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林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朱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大张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大赵家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刘庄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蔡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王庄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东孔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李园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李君辑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丁楼村村民委员会,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牛庄村村民委员会 被告: 有机地标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菏菜壹号(菏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 2022-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