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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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1323民初512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C某某,F某某,广东昊丰建设有限公司,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94元(原告W某某已预交),减半收取为7547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原告W某某多预交的案件受理费7547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更多 | 2023-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