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赣0702民初8701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强森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赣州禾本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15399 | 一、由被告赣州禾本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江西强森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5399元;二、由被告赣州禾本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江西强森贸易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货款15399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13日起至货款返还之日止,按年利率5.5%计算);三、驳回原告江西强森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5元,减半收取计247.5元,由被告赣州禾本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按照规定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出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9-07 |
2 | 其他 | (2019)赣07民终989号 | 被上诉人 | - | 8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江西阁皂山天然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4-03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赣0791民初1933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强森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49460.8 | 一、被告X某某应当归还原告江西强森贸易有限公司欠款本金人民币45960.8元及利息(从2018年10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利随本清)。
二、被告X某某应当向原告江西强森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因诉讼产生的律师代理费人民币3500元。
三、上述款项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24元,由被告X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3-12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赣0702民初3482号 | 被申请人 | 被告: G某某,G某某 | 500000 | 一、查封担保人D某某所有的位于赣州市章贡区稼轩路×号房产;
二、冻结被申请人所有的银行账号;
三、冻结被申请人L某某所有的江西强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3MA35G4CE6G)60%的股权。
四、以上查封价值限于人民币50万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7-10-2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江西强森贸易有限公司、L某某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07-25 | |
2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X某某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3-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合同纠纷 | (2019)赣07民终989号 | 被上诉人 | - |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3-29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赣0791民初1933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强森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3-08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赣0791民初1933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强森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8-12-04 | |
4 | 合同纠纷 | (2018)赣0703民初3038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省国泰百货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强森贸易有限公司 |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 2018-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