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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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7-09 | 负责人变更 | 王炳东 | 左俊杰 |
2 | 2017-04-17 | 人员变更 | -- | 陈庆东 |
3 | 2017-04-17 | 负责人变更 | 刘凡顺 | 王炳东 |
4 | 2016-01-19 | 负责人变更 | 丁国兴 | 刘凡顺 |
5 | 2016-01-19 | 地址变更 | 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352-1-2号 |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51层 |
6 | 2014-10-22 | 经营范围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货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担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所投资设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七)通过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批发方式在国内销售其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商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具有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货款。(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担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所投资设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七)通过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批发方式在国内销售其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商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具有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 | 2014-10-22 | 企业类型变更 | 分公司 | 台、港、澳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