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众和业安建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西北民营企业
张绍锦
91650109595948326P
500万元人民币
-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芦草沟乡芦草沟村二队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裁判文书1条,法院公告3条,开庭公告1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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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3

开庭公告 1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买卖合同纠纷
(2017)新0105民初3002号
原告
原告:
乌鲁木齐众和业安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75272
一、被告Y某某给付原告乌鲁木齐众和业安建材有限公司货款67208元。 二、被告Y某某偿付原告乌鲁木齐众和业安建材有限公司利息8064元。 案件受理费1681.8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上述给付款项,被告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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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2

法院公告 3

-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合同纠纷
--
原告
原告:
乌鲁木齐众和业安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2017-12-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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