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 | 罚款0.57万元 | 5700 | 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2023-01-14 | 鄂葛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号 | |
2 | 2022年12月27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位于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团结路9号武汉光谷葛店科技园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116#厂房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 ...更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武汉光谷葛店科技园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柒佰元整的处罚 ...更多 | 5700 | 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2023-01-13 | 鄂葛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号 | |
3 |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公示至鄂州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当事人已缴纳了罚款,并将于2017年8月31日前彻底关停。 ...更多 | -- | 鄂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6-11-09 | 鄂州环罚字〔2016〕31号 | |
4 | 葛店开发区建设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罚款已执行。 | -- | 葛店开发区城市建设环保局 | 2016-08-10 | 鄂葛环罚字〔2016〕第6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
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2-07-12 |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葛店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 ...更多 | 2022-11-01 |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葛店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19)鄂01民终12141号 | 被上诉人 | - | 330375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3230元,由湖北瀚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2-25 |
2 | 其他 | (2018)鄂0192民初2836号 | 被告 | - | 430376.7 | 一、被告(反诉原告)武汉高科表面处理工业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湖北瀚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押金100000元;
二、被告(反诉原告)武汉高科表面处理工业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湖北瀚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损失330376.7元;
三、原告(反诉被告)湖北瀚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拆除架设于其厂区与被告(反诉原告)武汉高科表面处理工业园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站之间的5根污水管道(包括地下管道)和表面园园区内的2根立柱、园区外的1根立柱、立柱之间的横档、表面园园区内第2根立柱外延伸的1个横档;
四、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湖北瀚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武汉高科表面处理工业园有限公司其他反诉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403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湖北瀚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0627元,被告(反诉原告)武汉高科表面处理工业园有限公司负担3403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728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湖北瀚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72.8元,被告(反诉原告)武汉高科表面处理工业园有限公司负担2455.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款单位全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7×××67;开户行:农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预交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9-06-20 |
3 | 合同纠纷 | (2018)鄂07执132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8)鄂07执132号案件的执行。
当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5-29 |
4 | 合同纠纷 | (2018)鄂07执13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8)鄂07执130号案件的执行。
当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5-29 |
5 | 合同纠纷 | (2018)鄂07执13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8)鄂07执138号案件的执行。
当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5-29 |
6 | 合同纠纷 | (2018)鄂07执13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8)武仲裁字第000000399号裁决书的执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根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经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12-26 |
7 | 合同纠纷 | (2018)鄂07执13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8)武仲裁字第000000398号裁决书的执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根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经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12-26 |
8 | 合同纠纷 | (2018)鄂07执13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7)武仲裁字第000002000号裁决书的执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根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经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12-26 |
9 | 合同纠纷 | (2018)鄂07执133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7)武仲裁字第000001998号裁决书的执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根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经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12-26 |
10 | 合同纠纷 | (2018)鄂07执13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7)武仲裁字第000001999号裁决书的执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根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经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12-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鄂07民终454号 | 被上诉人 | - |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原告: 武汉市江汉区诚源建材批发部 被告: 金鑫联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2021-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