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91440300760466348C001U(延续) | 排污许可证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 2023-06-23 | 2028-06-22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 |
2 | 22409418426 | 22409418426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福盈工业区C2栋;法定代表人:王雪芳;成立日期:2004-03-30 ...更多 | 2024-03-14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22005230066 | 22005230066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福盈工业区C2栋;法定代表人:王雪芳;成立日期:2004-03-30 ...更多 | 2020-12-08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深宝环水批[2015]600652号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报告表) | -- | 2099-12-31 | 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
5 | 梯4403145599 | -- | 注册代码:32104403002011007540<br>设备种类:电梯<br>运行状态:在用<br> ...更多 | --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京0108民初8264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东成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飞纳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21507.5 | 一、北京飞纳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深圳市东成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1507.5元;
二、北京飞纳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深圳市东成电子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121507.5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被告北京飞纳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65元(深圳市东成电子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北京飞纳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30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粤1972民初453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深圳市东成电子有限公司,H某某 | 530643 | 一、限被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货款530643元;
二、限被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3064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并以每日2‰为限,从2016年2月3日起计算至货款实际清偿之日止;计算至2017年4月26日止以260945.8元为限);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它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250元(已由原告L某某预交),由原告L某某承担5492元,由被告H某某承担775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3-06-0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H某某(公民身份号码为35262319750804XXXX) |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17-08-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京0108民初8264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东成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飞纳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2-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