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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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闵行人社工时审(2023)第381号 | 准予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决定书 |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94]503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外勤技术人员岗位人员自2023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期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你单位应在保障其身体健康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你单位须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范围及轮休计划,及时向全体员工公示。 ...更多 | 2023-07-01 | 2025-06-30 |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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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3)甘0922民初55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许原告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25元,由原告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 ...更多 | 2023-01-11 |
2 | -- | (2023)甘0922民初56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更多 | 2023-01-11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甘0922民初2130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甘肃瓜州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6423.3 | 一、被告甘肃瓜州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货款83908元,利息2515.3元,本息合计86423.3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89元,减半收取1095元,由原告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13元,被告甘肃瓜州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负担982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08 |
4 | 合同纠纷 | (2019)沪7101民初535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盛典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 | 604252.4 | 一、被告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盛典物流有限公司2019年2月份运输费用28834.40元,3月份运输费用146229.40元,4月份运输费用122408.25元,5月份运输费用9308.30元,以上合计为306780.35元;
二、被告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盛典物流有限公司以28834.4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3日始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24%/年利率标准计算的违约金;以146229.40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9日始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24%/年利率标准计算的违约金;以122408.25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29日始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24%/年利率标准计算的违约金。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206.15元,减半收取3103.07元,由上海盛典物流有限公司负担93.09元(已付),被告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负担3009.98元。案件保全费2026元,由被告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负担之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27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沪0112民初28712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化德县汇德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许原告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撤诉。 | 2017-09-08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594号 | 上诉人 | - | 145024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200.48元,由上诉人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6-04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594号 | 上诉人 | - | 145024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200.48元,由上诉人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6-04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闵民二(商)初字第1056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海润科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350 | 一、被告北京海润科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货款350元;二、驳回原告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200.48元,由原告负担3,192.76元,被告负担7.7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1-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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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沪0113民初2800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艾斯特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西屋交通机电装备(天津)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7-14 | |
2 | 其他 | (2022)沪0113民初2800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艾斯特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西屋交通机电装备(天津)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7-14 | |
3 | 其他 | (2022)沪0113民初2800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艾斯特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7-04 | |
4 | 其他 | (2022)沪0113民初2800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艾斯特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6-02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沪0112民初18155号 | 被告 | 原告: 艾斯特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2023-05-22 | |
6 | 借用合同纠纷 | (2023)沪0112民初18153号 | 被告 | 原告: 艾斯特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2023-05-22 | |
7 | 其他 | (2022)沪0113民初2800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艾斯特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1-12 | |
8 | 其他 | (2022)沪0113民初2800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艾斯特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2-12-27 | |
9 | 运输合同纠纷 | (2019)沪7101民初535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盛典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 2019-08-06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闵民二(商)初字第1056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探能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海润科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闵行 | 2014-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