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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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粤18民终240号 | 上诉人 | - | 1358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032元,由上诉人连州市公路管理局负担3016元;对于上诉人T某某应负担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016元,依法予以免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4-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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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粤1882民初13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X某某,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连州支公司 | 连州市人民法院 | 2022-05-24 | |
2 | -- | (2022)粤1882民初13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X某某,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连州支公司 | 连州市人民法院 | 2022-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