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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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川01民终1931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900元,由C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10-31 |
2 | 其他 | (2021)川0104民初4895号 | 原告 | 原告: 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春秋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锦江区顺城分社,四川春秋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50862.91 | 一、被告四川春秋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锦江区顺城分社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酒店费50862.91元;
二、被告四川春秋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锦江区顺城分社对上述第一项支付义务不能负担的部分,被告四川春秋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应承担补充责任;
三、驳回原告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48元,由原告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524元,由被告四川春秋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锦江区顺城分社负担524元,被告四川春秋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锦江区顺城分社不能负担的部分由被告四川春秋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06-03 |
3 | 其他 | (2021)川0302民初337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自贡分社,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瑞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C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2-18 |
4 | 劳动争议 | (2021)川0104民初60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美创世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萃华路分社,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1-01-26 |
5 | 劳动争议 | (2021)川0104民初605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中美创世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萃华路分社,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1-01-26 |
6 | 劳动争议 | (2021)川0104民初59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中美创世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萃华路分社,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1-01-26 |
7 | 合同纠纷 | (2020)川0104民初652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生 被告: 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生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98元,由原告L某某生负担 ...更多 | 2020-08-24 |
8 | 追偿权纠纷 | (2020)川1028民初1442号 | 原告 | 原告: 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 隆昌八达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28570.12 | 被告隆昌八达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内江隆昌金鹅镇服务网点各项损失28570.12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7元,由被告隆昌八达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10 |
9 | 合同纠纷 | (2019)川1028民初378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隆昌八达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 | -- | 一、被告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内江隆昌金鹅镇服务网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17820.12元;
二、被告隆昌八达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750元,由被告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内江隆昌金鹅镇服务网点承担。此款原告L某某已垫付,被告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内江隆昌金鹅镇服务网点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5-18 |
10 | 合同纠纷 | (2019)川1028民初378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隆昌八达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20-04-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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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川0104民初20425号 | 原告 | 原告: 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Y某某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2-06 | |
2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2)川01民终22631号 | 第三人 | -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1-15 | |
3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达州天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达州天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大竹分公司 | 大竹县人民法院 | 2022-08-11 | |
4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达州天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达州天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大竹分公司 | 大竹县人民法院 | 2022-08-11 | |
5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1)川0181民初4225号 | 第三人 | 原告: 都江堰兴堰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2022-08-04 | |
6 | 旅游合同纠纷 | (2022)川01民终12892号 | 上诉人 | -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7-25 | |
7 | 委托合同纠纷 | (2021)川01民初10933号 | 被告 | 原告: 新康泰旅行社(马)有限公司 被告: 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5-25 | |
8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新康泰旅行社(马)有限公司 被告: 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5-16 | |
9 | 委托合同纠纷 | (2021)川01民初10933号 | 被告 | 原告: 新康泰旅行社(马)有限公司 被告: 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5-16 | |
10 | 委托合同纠纷 | (2021)川01民初10933号 | 被告 | 原告: 新康泰旅行社(马)有限公司 被告: 港中旅国际成都旅行社有限公司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