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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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16)鄂0583执712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2016)鄂0583民初232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随时恢复执行,并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12-27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鄂0583民初913号 | 原告 | 原告: 枝江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被告: L某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 | 30080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原告枝江市市政公用事业局1000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枝江市市政公用事业局29080元;二、驳回原告枝江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的其他诉讼请求。
赔偿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6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8-09 |
3 | 劳动争议 | (2016)鄂05民终1462号 | 被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D某某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D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6-06-17 |
4 | 劳动争议 | (2016)鄂0583执712号 | 被执行人 | - | 32063 | 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单位的存款;查封、扣押、变卖被执行人具有所有权的财产;提取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限额32063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更多 | 2016-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