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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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浙0824民初1090号 | 被告 | 被告: 开化县何田乡人民政府 | 254500 | 1、确认原告(反诉被告)开化县何田乡人民政府与被告(反诉原告)开化县辉煌装饰材料厂在2008年12月30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23年3月1日解除;
2、被告(反诉原告)开化县辉煌装饰材料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2023年1月至2月的租金4500元;
3、被告(反诉原告)开化县辉煌装饰材料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腾退租赁的房屋和土地,并支付自2023年3月1日起至实际完成腾空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按每月2250元标准支付);
4、原告(反诉被告)开化县何田乡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被告(反诉原告)开化县辉煌装饰材料厂在租赁场地新增附属物及装饰装修的损失150000元;
5、原告(反诉被告)开化县何田乡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被告(反诉原告)开化县辉煌装饰材料厂腾空租赁场地及机器设备搬迁费用100000元;
6、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开化县辉煌装饰材料厂其他的反诉请求。
本案本诉受理费5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开化县辉煌装饰材料厂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反诉受理费10794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开化县何田乡人民政府负担3859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开化县辉煌装饰材料厂负担6935元(已交纳)。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本案生效判决履行。未履行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7-07 |
2 | 其他 | (2020)浙0802行初34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开化县何田乡人民政府 | 10000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更多 | 2020-12-30 |
3 | 其他 | (2020)浙0802行初214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开化县民政局,开化县何田乡人民政府 | 10000 | 准许原告D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D某某负担(已预交) ...更多 | 2020-12-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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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3)浙08民终913号 | 被上诉人 | - |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18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浙0824民初1957号 | 被告 | 原告: 凌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开化县何田乡人民政府 | 开化县人民法院 | 2023-07-26 | |
3 | 合同纠纷 | (2023)浙0824民初1090号 | 原告 | 原告: 开化县何田乡人民政府 被告: 开化县辉煌装饰材料厂 | 开化县人民法院 | 2023-06-08 | |
4 | 合同纠纷 | (2023)浙0824民初1090号 | 原告 | 原告: 开化县何田乡人民政府 被告: 开化县辉煌装饰材料厂 | 开化县人民法院 | 2023-05-17 | |
5 |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其他行政行为 | (2020)浙0802行初214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开化县民政局,开化县何田乡人民政府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2020-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