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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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陕0523执102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1)陕0523执102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8-24 |
2 | 其他 | (2021)陕0523执82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现通知如下: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5行审复4号行政裁定书执行完毕 ...更多 | 2021-07-16 |
3 | 其他 | (2020)陕0523行初28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大荔县交通运输局 | -- | 准予原告M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M某某负担 ...更多 | 2020-10-22 |
4 | -- | (2020)陕0523行审14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申请执行人大荔县自然资源局的强制执行申请。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0-08-21 |
5 | 其他 | (2019)陕0523行初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大荔县交通运输局 | 10000 | 驳回原告Z某某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退还原告Z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渭南市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9-15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陕0523民初6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D某某,Z某某 被告: 大荔县交通运输局,渭南市华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54329 | 一、由被告渭南市华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54329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56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6-26 |
7 | 合同纠纷 | (2016)陕05民终199号 | 上诉人 | - | 446467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997元,分别由上诉人党步选、Z某某负担4553元,上诉人大荔县水务局负担1722元,上诉人大荔县交通局负担172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