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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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年5月16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无锡市百芳毛纺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梁)安监检记〔2018〕3-05-16-01号),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梁)安监责改〔2018〕3-05-16-01号)。2018年5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人周玉成、公司安全员蒋熙进行了询问,调查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制作 ...更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款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规定,决定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的行政处罚。 ...更多 | 10000 | 无锡市梁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18-06-01 | (梁)安监罚〔2018〕002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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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2020912)公司变更(2019)第01170007号 | 企业设立登记 | 变更登记 | 2019-01-17 | 2099-12-31 | 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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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0591执347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9)苏0591执347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本页无正文) ...更多 | 2019-08-06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0506执3291号 | 被执行人 | - | 38445.2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无锡市百芳毛纺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38445.20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9-07-17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苏05民终6902号 | 上诉人 | - | 37243.2 | 一、撤销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2016)苏0506民初533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无锡市百芳毛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Z某某返还货款37243.2元;
三、维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2016)苏0506民初533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Z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涉案所购产品退还无锡市百芳毛纺有限公司,不能退还的,按照购买价格在上述款项中予以扣除";
四、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279元,由无锡市百芳毛纺有限公司负担732元,由Z某某负担254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25元,由Z某某负担。 ...更多 | 2017-12-26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苏0591民初959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无锡市百芳毛纺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 97920 | 一、被告无锡市百芳毛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X某某货款97920元。
二、原告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涉案所购产品退还被告无锡市百芳毛纺有限公司,不能退还的,按照购买价格在上述款项中予以扣除。
三、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188元,减半收取3594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2000元,被告无锡市百芳毛纺有限公司负担1594元。其中,被告负担部分原告已经预交,本院不再向原告办理退款手续,该1594元由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福路支行;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0×××76。 ...更多 | 2017-07-26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苏05民辖终727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7-06-06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苏0213民初4357号 | 原告 | 原告: 无锡市百芳毛纺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48800 | 准许无锡市百芳毛纺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20元,减半收取计510元,由无锡市百芳毛纺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01-11 |
7 | 其他 | (2016)苏05民辖终1684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6-11-07 |
8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北民初字第1378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无锡市百芳毛纺有限公司 | 12800 | 准许G某某撤回对无锡市百芳毛纺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20元,由G某某负担。 ...更多 | 2016-03-01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北民初字第718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无锡市百芳毛纺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更多 | 2015-12-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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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无锡市百芳毛纺有限公司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2015-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