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追偿权纠纷 | (2020)鲁0703民初2599号 | 被告 | 原告: 潍坊海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潍坊市寒亭区第二实验小学 | 22332.78 | 一、被告潍坊市寒亭区第二实验小学支付原告潍坊海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缴水费22332.78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潍坊海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14元,由原告潍坊海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256元,被告潍坊市寒亭区第二实验小学各负担35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追偿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潍坊海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潍坊市寒亭区第二实验小学 |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 2021-05-11 | |
2 | 追偿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潍坊海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潍坊市寒亭区第二实验小学 |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 2021-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