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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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 | 职工停缴 | -- | 2099-01-01 | 归集处 | |
2 | 330101631705313000002 | -- | 环境卫生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 -- | 2099-01-01 |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
3 | 330101741512040500020 | -- | 竣工房屋物业管理用房接收 | -- | 2099-01-01 | 市住保房管局 | |
4 | 330101531504221000028 |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2099-01-01 | 市规划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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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浙0225民初3017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杭州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43419.8 | 被告杭州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671709.9元范围内支付原告H某某671709.9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本案案件受理费10518元,减半收取5259元,由被告杭州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12 |
2 | 合同纠纷 | (2018)浙0105民初7681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杭州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处理 | 2019-03-08 |
3 | 合同纠纷 | (2017)浙0105民初9620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W某某 被告: 杭州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 | 一、被告杭州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F某某、W某某违约金2000元。
二、驳回原告F某某、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55元,由原告F某某、W某某共同负担335元,由被告杭州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0元。
两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5-15 |
4 | 合同纠纷 | (2017)浙0105民初783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W某某 被告: 杭州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撤诉处理。 | 2017-08-07 |
5 | 合同纠纷 | (2016)浙0105民初8538号 | 其他 | - | -- | -- | 2017-02-13 |
6 | 合同纠纷 | (2015)杭拱商初字第324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杭州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9000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对被告杭州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525元(已减半),由原告Z某某负担。 ...更多 | 2016-02-18 |
7 | 其他 | (2014)甬鄞民初字第199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浙江盛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520665.06 | 一、被告浙江盛峰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原告H某某工程款6286478.07元;
二、被告杭州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款在欠付工程价款6234186.99元范围内向原告承担支付的民事责任;
三、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应付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本案受理费55806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50元,由被告浙江盛峰建设有限公司负担28431.50元,被告杭州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7324.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收到本院送达的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通知书七日内,凭判决书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如银行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帐号:37×××92,开户银行:宁波市中国银行营业部。如邮政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室。汇款时一律注明原审案号。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5-06-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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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浙0105民诉前调7867号 | 被申请人 | -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22-01-11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8)浙0105民初7681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杭州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18-10-30 | |
3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105民初9620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W某某 被告: 杭州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18-01-18 | |
4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16)浙0105民初8538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17-02-13 | |
5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4)甬鄞民初字第01998号 | 其他 | 被告: 浙江盛峰建设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14-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