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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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1-11-15 |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4-04-24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8-09-26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0-04-27 |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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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京0102民初43550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金海润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北京厚德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准许北京金海润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北京金海润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 ...更多 | 2019-11-26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8)京0105民初62897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金海润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北京拓达鼎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3718 | 被告北京拓达鼎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金海润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合同款13718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1元,由被告北京拓达鼎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4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京0113民初2010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金海润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北京拓达鼎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本院依职权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8-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