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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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685737 | (2024)云0921执恢47号 | 凤庆县人民法院 | 2024-03-01 |
2 | 2765716 | (2023)云0921执恢271号 | 凤庆县人民法院 | 2023-09-20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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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云0921民初48号 | 被告 | 原告: 宾川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 1660753.7 | 一、被告凤庆县交通运输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宾川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1070753.7元;
二、被告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宾川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590000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438元,由原告宾川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9691元,由被告凤庆县交通运输局负担19747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上诉期满之日起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24-01-30 |
2 | -- | (2023)云0921民初1816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 47060.22 | 一、被告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D某某房屋修复费用32920.22元;
二、被告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鉴定费用14140.00元。
三、驳回原告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976.00元,由原告D某某负担292.80元,由被告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共同负担683.20元(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义务人不按时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更多 | 2023-12-19 |
3 | -- | (2023)云0921民初1531号 | 第三人 | - | 968098.86 | 本诉部分
一、被告四川沱江路桥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原告云南佳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通费用、停工损失合计3180120元;
二、驳回原告云南佳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反诉部分
一、反诉原告四川沱江路桥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凤庆分公司与反诉被告云南佳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签订的《凤庆县扁乌线、云雅线县乡道改造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2018年9月21日签订的《凤庆县扁乌线、云雅线县乡道改造工程EPC+融资建设项目(云雅线K27+700-K52+484.88段)、凤庆县勐佑镇河东村道路改造工程(K0+000-K2+000段)劳务分包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
二、反诉被告云南佳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反诉原告四川沱江路桥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沱江路桥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凤庆分公司因(2022)云0921民初625号案的损失968098.86元;
三、驳回反诉原告四川沱江路桥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沱江路桥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凤庆分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97920元,由本诉原告云南佳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73375元,被告四川沱江路桥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4545元(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反诉案件受理费13480元,减半收取计6740元,由反诉被告云南佳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1-06 |
4 | -- | (2023)云0921民初874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省泸县加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 1584201.01 | 一、被告凤庆县交通运输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向原告四川省泸县加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1344201.01元及利息(以1394201.01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7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止按照年利率3.7%计算;以1344201.01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3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65%计算);二、被告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在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向原告四川省泸县加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240000元;三、驳回原告四川省泸县加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508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9754元,由原告四川省泸县加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25元,由被告凤庆县交通运输局负担9529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上诉期满之日起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23-07-20 |
5 | -- | (2023)云0921民初579号 | 被告 | 原告: 云南易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 7205344.98 | 一、被告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在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向原告云南易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3497672.4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96252.86(自2021年10月21日起暂计至2023年2月15日止),2023年2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3497672.4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二、被告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在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向原告云南易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210000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205元,由原告云南易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784.1元,由被告凤庆县交通运输局负担38420.9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义务人不按时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更多 | 2023-04-21 |
6 | 合同纠纷 | (2022)云0921民初1757号 | 被告 | 原告: 云南东辰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 6539900.68 | 一、被告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庆县交通运输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云南东辰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3,269,950.34元;二、被告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庆县交通运输局自2017年7月4日起向原告云南东辰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至欠款付清日止,欠款利息以3,269,950.3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2,960元,由被告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庆县交通运输局负担(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2-21 |
7 | 其他 | (2022)云0921民初108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T某某,云南交通建设工程公司,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 2930000 | 一、被告T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清偿债务293万元;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5798元,由原告负担7160元,被告T某某负担28638元(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9-20 |
8 | 合同纠纷 | (2022)云0921民初76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 2951967.62 | 一、由被告凤庆县交通运输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支付给原告L某某欠付工程价款2751967.62元及利息(以2751967.62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7%计算);二、由被告凤庆县交通运输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退还给原告L某某履约保证金20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335.00元,由被告凤庆县交通运输局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7-25 |
9 | 合同纠纷 | (2022)云09民终552号 | 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凤庆县交通运输局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6-23 |
10 | 合同纠纷 | (2022)云09民终431号 | 被上诉人 | - | 5801220.72 | 一、维持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2021)云0921民初1817号民事判决本诉部分第一项及反诉部分,即“一、本诉部分:(一)由被告凤庆县交通运输局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原告云南玉溪综合工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工程尾款2900610.36元。二、反诉部分:驳回反诉原告凤庆县交通运输局的反诉请求”;二、撤销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2021)云0921民初1817号民事判决本诉部分第二项,即“本诉部分:(二)驳回原告云南玉溪综合工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凤庆县交通运输局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云南玉溪综合工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以工程1324470.51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7%计算的利息;四、凤庆县交通运输局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云南玉溪综合工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以工程1576139.85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7%计算的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11531元,由被上诉人凤庆县交通运输局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5-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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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云0921民初579号 | 被告 | 原告: 云南易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 凤庆县人民法院 | 2023-04-20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云0921民初1757号 | 被告 | 原告: 云南东辰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 凤庆县人民法院 | 2023-01-16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云0921民初1757号 | 被告 | 原告: 云南东辰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 凤庆县人民法院 | 2023-01-16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云0921民初293号 | 被告 | 原告: 云南西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 凤庆县人民法院 | 2022-04-13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云0921民初1817号 | 被告 | 原告: 云南玉溪综合工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 凤庆县人民法院 | 2022-03-14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云0921民初1598号 | 被告 | 原告: 云南万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 凤庆县人民法院 | 2021-12-02 | |
7 | 其他 | (2021)云09民初53号 | 被告 | 原告: 凤庆县庆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18 | |
8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云09民初35号 | 被告 | 原告: 保山市奔驰路桥工程经贸有限公司 被告: 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27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云0921民初102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凤庆县交通运输局,云南万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凤庆县人民法院 | 2021-07-15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云0921民初1526号 | 被告 | 原告: 云南今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 凤庆县人民法院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