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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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更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的规定,经集体研究,我局对你单位 你单位对不能密闭的砂石(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作出以下处理决定:罚款 叁万贰仟伍佰元整 ...更多 | 32500 |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 2022-12-07 | 豫1726环罚决字2022261号 | |
2 | 2021年6月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孙耀双(执法证号:16150015253)、张付申(执法证号:16150015267)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内北侧露天堆放有60吨砂石物料占地面积30㎡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环境问题。 ...更多 | 处以叁万贰仟伍佰(32500.0)元的罚款 | 32500 | 泌阳县环境保护局 | 2021-07-27 | 泌环罚决字〔2021〕第181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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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泌水行许字﹝2020﹞259号 | 取水许可 | 取水行政许可 | 2020-08-28 | 2025-08-27 | 泌阳县水利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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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豫1726民初3476号 | 原告 | 原告: 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泌阳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2-08-24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726民初4177号 | 原告 | 原告: 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全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 | 279750.2 | 一、被告河南全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共同偿还给原告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279750.2元及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以279750.2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5.39%计付);
二、驳回原告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936元,减半收取计3468元,由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720元,由河南全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负担274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27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7民终3736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280元,由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9-03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726民初3812号 | 原告 | 原告: 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驻马店市圣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781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8-03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726民初3006号 | 原告 | 原告: 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鸿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 | -- | 准许原告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对被告J某某、鸿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的撤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6-16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726民初2105号 | 原告 | 原告: 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895173.5 | 被告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89517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895173.5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21日起至货款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年息5.005%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76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X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21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726民初1747号 | 原告 | 原告: 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盛世恒达建设有限公司 | 150150 | 准许原告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撤诉。
案件受理费3303元,由原告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4-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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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泌阳县支行 被告: 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 泌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2-06 | |
2 | -- | -- | 原告 | 原告: 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Q某某 | 泌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1-29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豫1726民初5540号 | 原告 | 原告: 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泌阳县人民法院 | 2022-12-21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 | 泌阳县人民法院 | 2021-10-12 | |
5 | 其他 | (2021)豫1726民初4819号 | 原告 | 原告: 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司建才(刘建财),J某某,L某某,S某某,C某某,S某某 | 泌阳县人民法院 | 2021-10-12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726民初4177号 | 原告 | 原告: 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全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 | 泌阳县人民法院 | 2021-09-22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7民终373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01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726民初4177号 | 原告 | 原告: 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全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泌阳县人民法院 | 2021-08-18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726民初3812号 | 原告 | 原告: 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泌阳县人民法院 | 2021-08-04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泌阳县人民法院 | 2021-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