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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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783200810526193414 | 330783200810526193414 | 东阳市花园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20-08-10 | 2099-12-31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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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浙0783民初878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被告: H某某,L某某,东阳市花园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66763.57 | 一、被告H某某、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归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借款本金246763.57元并支付利息(算至2020年4月29日为3360.7元,此后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二、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对被告H某某预购的坐落于东阳市××镇花园××公寓××幢××单元××室的房产在债权限额420000元内就拍卖、变卖或折价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东阳市花园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的实际范围内,有权向被告H某某、L某某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52元,减半收取计2526元,由被告H某某、L某某、东阳市花园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0-30 |
2 | 合同纠纷 | (2019)浙0783民初7629号 | 原告 | 原告: 东阳市花园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 | 10000 | 准许原告东阳市花园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东阳市花园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08-02 |
3 | 其他 | (2018)浙0783执2520号 | 申请人 | - | 18637.22 | 一、被执行人H某某、C某某在(2018)浙0783执2520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二、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被执行人H某某、C某某银行存款人民币18637.22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3-21 |
4 | 追偿权纠纷 | (2018)浙0783民初3090号 | 其他 | - | -- | -- | 2018-03-20 |
5 | 合同纠纷 | (2017)浙0783执5495号之五 | 被执行人 | - | -- | 一、被执行人H某某登记所有的坐落于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湖景公寓1幢501室房产【权证号码:东房预南马字第14042539号(预告证明号)、东房预南马字第14042821号】的所有权归买受人D某某所有。上述房地产的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D某某时起转移。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H某某登记所有的坐落于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湖景公寓1幢501室房产【权证号码:东房预南马字第14042539号(预告证明号)、东房预南马字第14042821号】的查封,上述房产如有轮候查封的,均作自始未发生法律效力处理,一律自动解除。同时停止办理以原所有权人H某某为主体的对该房地产的查封。
三、注销该房地产的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及他项权证并为买受人D某某办理相关的产权转移登记【权证号码:东房预南马字第14042539号(预告证明号)、东房预南马字第14042821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1-29 |
6 | 合同纠纷 | (2017)浙0783民初10630号 | 原告 | 原告: 东阳市花园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C某某 | 12000 | 准许东阳市花园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东阳市花园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09-29 |
7 | 合同纠纷 | (2017)浙0783执5495号之八 | 被执行人 | - | -- | 拍卖被执行人H某某登记所有的坐落于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湖景公寓1幢501室【权证号码:东房预南马字第14042539号(预告证明号)】的房地产以清偿债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8-19 |
8 | 合同纠纷 | (2017)浙0783执5495号之六 | 被执行人 | - | -- | 一、查封被执行人H某某登记所有的坐落于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湖景公寓1幢501室【权证号码:东房预南马字第14042539号(预告证明号)】的房地产。
二、被执行人H某某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间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07-28 |
9 | 其他 | (2016)浙0783行审00414号 | 被申请人 | - | -- | 一、准予强制执行申请人东阳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东土资罚字(2015)5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第1、2、3项内容。
二、东土资罚字(2015)5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第1、2项内容由东阳市南马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裁定书送达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09-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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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浙0783民初878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被告: H某某,L某某,东阳市花园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2020-11-06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浙0783民初878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被告: H某某,L某某,东阳市花园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2020-09-28 | |
3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19)浙0783民初7629号 | 原告 | 原告: 东阳市花园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2019-08-05 | |
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7)浙0783民初3763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被告: H某某,C某某,东阳市花园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2017-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