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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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4月29日10时25分,嵊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嵊泗县青金线K0+300路段检查时发现嵊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嵊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挖掘公路用地。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银行嵊泗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更多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2000 |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 2023-05-06 | 舟路政罚2023262 | |
2 |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4月29日10时25分,嵊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嵊泗县青金线K0+300路段巡查时,发现嵊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公路绿化带,挖掘深度0.8米。 ...更多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2000 |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 2023-05-06 | 舟路政罚〔2023〕262 | |
3 | --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第一条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第二条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第三条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合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更多 | 5000 | 嵊泗县应急管理局 | 2022-07-15 | 嵊应急罚〔2022〕第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