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创利建材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魏令军
92510105L6363967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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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街道蔡桥社区5组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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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1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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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6
成都市青羊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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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3)川0105民初18523号
原告
原告:
青羊区创利建材经营部
被告:
W某某
48414
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青羊区创利建材经营部支付货款4841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48414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65%的标准计算); 驳回原告青羊区创利建材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86元,由被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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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买卖合同纠纷
(2023)川0107民初23902号
原告
原告:
青羊区创利建材经营部
被告: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23-11-07
2
买卖合同纠纷
(2023)川0105民初18523号
原告
原告:
青羊区创利建材经营部
被告:
W某某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2023-09-0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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