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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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桂1031民初169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X某某,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3000 | 一、由被告X某某赔偿原告H某某坟墓修缮费人民币1000元;
二、由被告X某某赔偿原告H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000元;
三、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第一、第二项之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支付迟延履行金。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837.5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400元,由被告X某某负担43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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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18 |
2 | 合同纠纷 | (2015)隆民一初字第87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97160 | 准许原告C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229元,减半收取1114.5元,由原告余C某某负担。 ...更多 | 2016-05-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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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16)桂10民终239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广西嘉城建设有限公司,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2017-02-27 | |
2 | -- | (2016)桂1031民初997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16-10-18 | |
3 | -- | (2015)隆民一初字第87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16-05-24 | |
4 | -- | (2015)隆民一初字第87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15-09-28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6)桂1031民初997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1900-01-20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5)隆民一初字第87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190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