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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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鲁0881执异11号 | 被执行人 | - | 2544525.92 | 解除对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乡支行0406××××0411账户查封冻结;将自该账户划拨的2544525.92元款项回拨到该账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4-01-30 |
2 | 合同纠纷 | (2019)冀05民终3532号 | 被告 | - | 134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5元,由上诉人河北联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1-29 |
3 | 其他 | (2019)冀0581行初55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000 | 准许原告D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25元 ...更多 | 2019-07-24 |
4 | 合同纠纷 | (2018)冀0532民初1164号 | 第三人 | 原告: F某某 被告: 石家庄市金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F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40元,由原告F某某负担 | 2018-11-13 |
5 | 合同纠纷 | (2018)冀0532民初830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河北石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94000 | 驳回原告H某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10 |
6 | 其他 | (2018)冀0532财保147号 | 第三人 | - | -- | 将被申请人石家庄市金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平乡县观澜湖小区3号楼1单元402室房产予以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18-07-30 |
7 | 申请保全案件 | (2017)冀0532财保79号 | 申请人 | - | 5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石家庄市金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平乡县房屋交易服务中心监管的资金账户上的购房款500000元。
案件申请费3020元,由申请人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17-04-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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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 | 原告 | 原告: 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告: 石家庄市金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乡分公司,石家庄市金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L某某 | 平乡县人民法院 | 2023-04-17 | |
2 | 追偿权纠纷 | (2019)冀0532民初1491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平乡县人民法院 | 2019-12-16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冀0532民初100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北联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平乡县人民法院 | 2019-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