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2020年08月24日,龙泉市金脚丫足浴店与王盘盘确定劳动关系,并安排王盘盘在龙泉市龙渊街道贤良路175号“龙泉市金脚丫足浴店”工作,且王盘盘系外来流动人员。龙泉市金脚丫足浴店与王盘盘建立劳动关系起三个工作日内,未将王盘盘的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同时也未告知王盘盘主动申报居住登记,直至2020年9月11日被龙泉市公安局龙渊派出所查获。龙泉市金脚丫足浴店的行为已违反《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未按时报送或告知相关信息。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更多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8月24日,龙泉市金脚丫足浴店与王**确定劳动关系,并安排王**在龙泉市龙渊街道贤良路175号“龙泉市金脚丫足浴店”工作,且王**系外来流动人员。龙泉市金脚丫足浴店与王**建立劳动关系起三个工作日内,未将王**的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同时也未告知王**主动申报居住登记,直至2020年9月11日被龙泉市公安局龙渊派出所查获。龙泉市金脚丫足浴店的行为已违反《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未按时报送或告知相关信息。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浙江龙泉农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更多 | 100 | 龙泉市公安局龙渊派出所 | 2020-09-12 | 龙公(渊)行罚决字〔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