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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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1204执150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3-14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1204民初4128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长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93022.74 | 被告L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货款93022.7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21年9月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标准计算至2022年11月19日,后续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实欠货款93022.74元为基数自2022年11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标准计算至被告清偿之日止)给原告广东长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597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被告承担的受理费原告已经预交,原告同意由被告在履行付款义务时迳付给原告,本院不作另退。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1-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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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1204民初4128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长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 2022-11-29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1204民初3207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长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 2022-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