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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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对安全设备定期进行检测 | 处人民币壹万肆仟元罚款 | 14000 | 昆山市锦溪镇人民政府 | 2021-10-29 | (苏苏昆锦)应急〔2021〕415号 | |
2 | 未对安全设备定期进行检测 | 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壹万肆仟元罚款 | 14000 | 昆山市锦溪镇人民政府 | 2021-10-29 | (苏苏昆锦)应急罚〔2021〕415号 | |
3 | 违反广告法 | 不予处罚 | --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6-24 | 昆市监不罚字〔2020〕0841013号 | |
4 | 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 | 罚款:0.00元;没收违法所得:0.00元;处罚结果分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更多 | --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6-24 | 昆市监不罚字〔2020〕41013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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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0583民初14227号 | 原告 | 原告: 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 被告: 昆山市周市镇金盛建材商行 | 29360 | 准许原告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34元,减半收取267元,原告负担 ...更多 | 2019-09-19 |
2 | 其他 | (2018)粤0111民初14100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步越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计海强 | 90000 | 解除对被告广州步越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90000元的冻结或其等值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更多 | 2018-11-06 |
3 | 其他 | (2018)粤0111民初14100号 | 原告 | 原告: 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步越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计海强 | 58200 | 准许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1255元、财产保全费920元,由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负担(已预缴2175元) ...更多 | 2018-10-30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苏中商终字第00916号 | 被上诉人 | - | 6002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802元,由上诉人佛山业精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10-15 |
5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15)苏中民终字第0224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W某某领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7-03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昆张商初字第00061号 | 原告 | 原告: 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业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450000 | 被告佛山市业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订金450000元及利息(以45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如果义务方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的,权利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于本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案件受理费9802元,减半收取4901元,由原告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承担490元,被告佛山市业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承担4411元,保全措施申请费3520元,由被告佛山市业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被告佛山市业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的案件受理费、保全措施申请费合计7931元,此款原告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被告佛山市业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在履行上述付款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营业部;账号:10×××99。 ...更多 | 2015-04-22 |
7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14)昆张民初字第0083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领 被告: 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 | 3015 | 一、被告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W某某领医疗费448元、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1423元、交通费500元、2013年12月份工资644元、鉴定费400元。
二、驳回原告W某某领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营业部,账号:10×××99。 ...更多 | 2015-02-06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杭建商初字第1162-1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帝洛森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杭州帝洛森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620元,合计人民币1645元,由原告杭州帝洛森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14-12-01 |
9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14)昆张民初字第00850号 | 原告 | 原告: 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领 | -- | 准许原告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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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沪0113民初10059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远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C某某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19 | |
2 | -- | (2024)沪0113民初10059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远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C某某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19 | |
3 | 劳动争议 | (2023)苏0583民初17932号 | 原告 | 原告: 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江苏生态屋住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23-10-26 | |
4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2020)苏0583民初210号 | 原告 | 原告: 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20-04-02 | |
5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2018)苏0583民初2079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8-12-26 | |
6 | -- | (2015)昆张商初字第00061号 | 原告 | 原告: 阿博建材(昆山)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业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5-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