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淘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陆蔚
91310115MA1H9UTC8F
1100万元人民币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裁判文书7条,开庭公告2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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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7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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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7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民间借贷纠纷
(2021)沪0112执2125号之一
申请人
-
44700.32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豫0191民初3257号民事判决除已执行到人民币44700.32元外,余款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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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6
2
其他
(2021)沪0112执2125号
申请人
-
2624406.46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D某某银行存款人民币2624406.46元和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二、上述前款不足部分,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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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9
3
民间借贷纠纷
(2020)豫0191执15605号
申请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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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3
4
合同纠纷
(2020)沪74民终582号
被上诉人
-
75080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308元,由上诉人C某某、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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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5
民间借贷纠纷
(2020)豫0191民初3257号
原告
原告:
上海淘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
2580000
一、被告D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淘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57万元,并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8年4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D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淘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万元; 三、驳回原告上海淘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092元,减半收取16046元,由被告D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七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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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3
6
合同纠纷
(2019)沪0113民初11905号
原告
原告:
上海淘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L某某
606235.85
一、被告C某某、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归还原告上海淘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编号为CAXF01(180201)SHA065号《长安信托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60万元。 二、被告C某某、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上海淘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编号为CAXF01(180201)SHA065号《长安信托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的利息(自2018年3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利息144632.68元;自2019年5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6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标准计算)。 三、被告C某某、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原告上海淘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律师费6235.85元。 四、若被告C某某、L某某无法履行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原告上海淘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就上海市宝山区德都路XXX弄XXX号XXX室房产实现抵押权。 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1308、保全费4274元(诉讼费合计15582元原告已预缴),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按上诉诉请金额预缴上诉受理费,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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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5
7
合同纠纷
(2019)沪0113民初11905号
申请人
-
750868.53
冻结被申请人C某某、L某某银行存款750868.53元,或者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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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9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借款合同纠纷
(2019)沪0113民初11905号
原告
原告:
上海淘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L某某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9-12-16
2
借款合同纠纷
(2019)沪0113民初11905号
原告
原告:
上海淘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L某某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9-08-1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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