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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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挖掘道路许可证字第0000324号、道路占用许可证字第0000985号 | 330801240315873456804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挖掘道路许可证 | 2024-03-21 | 2099-12-31 | 衢州市住建局 | |
2 | 330802202200016 | 330802202200016 | 同意 | 2022-03-11 | 2099-12-31 |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 |
3 | 道路占用许可证字第0000969号、挖掘道路许可证字第0000323号 | 330801240227861759180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挖掘道路许可证 | 2024-02-29 | 2099-12-31 | 衢州市住建局 | |
4 | 柯水﹝2023﹞93号 | 柯水【2023】93号 | 同意 | 2023-10-31 | 2099-12-31 | 衢州市柯城区水利局 | |
5 | 柯水﹝2023﹞94号 | 柯水【2023】94号 | 同意 | 2023-10-31 | 2099-12-31 | 衢州市柯城区水利局 | |
6 | 柯水﹝2023﹞73号 | 柯水【2023】73号 | 同意 | 2023-09-06 | 2099-12-31 | 衢州市柯城区水利局 | |
7 | 登记编号:2023017 | 登记编号:2023017 | 同意 | 2023-08-30 | 2099-12-31 | 衢州市柯城区水利局 | |
8 | 330802202305560 | 330802202305560 | 同意 | 2023-09-14 | 2099-12-31 |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 |
9 | 330802202306150102 | 330802202306150102 | 通过 | 2023-06-15 | 2099-12-31 |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衢州市柯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衢州市柯城区民防局)〕 | |
10 | 330802202307280101 | 330802202307280101 | 同意 | 2023-07-28 | 2099-12-31 |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衢州市柯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衢州市柯城区民防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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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浙0802执1666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3)浙0802执1666号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本院另行提起诉讼,申请恢复执行期间为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两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6-21 |
2 | -- | (2023)浙0802民初2510号 | 原告 | 原告: 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物流衢州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5-23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浙0802民初102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3-13 |
4 | 其他 | (2022)浙0802民初2049号 | 被告 | 原告: 衢州市天路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永禄建设有限公司,X某某,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D某某 | -- | 准许原告衢州市天路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9296元,减半收取4648元,保全费3270元,由原告衢州市天路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 ...更多 | 2022-05-11 |
5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9)浙0802清申1号 | 申请人 | - | -- | 受理申请人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对衢州柯城乡村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的申请 ...更多 | 2019-12-13 |
6 | 合同纠纷 | (2019)浙08民终774号 | 被上诉人 | - | 2163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4104元,由上诉人浙江新凤朝控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8-05 |
7 | 合同纠纷 | (2018)浙0802民初9003号 | 原告 | 原告: 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新凤朝控股有限公司 | 1643906 | 被告浙江新凤朝控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金1643906元及违约金(以1643906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5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三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驳回原告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104元,由原告负担5785元(已预交),被告浙江新凤朝控股有限公司负担1831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逾期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13 |
8 | 合同纠纷 | (2018)浙0802民初2943号 | 原告 | 原告: 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衢州新凤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 2018-05-14 |
9 | 合同纠纷 | (2017)浙08民终1504号 | 被上诉人 | - | 4275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713元,由上诉人衢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1-22 |
10 | 合同纠纷 | (2017)浙0802民初657号 | 被告 | 原告: 衢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199555.2 | 一、被告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支付原告衢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衢州市城南仓储中心工程设计费1199555.2元及利息损失(自2017年2月16日起以设计费1199555.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衢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其他部分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444元,减半收取计9722元,由原告衢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1924元,由被告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779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1-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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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3)浙0802民初3507号 | 原告 | 原告: 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物流衢州有限公司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8-11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浙0802民初102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3-14 | |
3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浙0802民初2699号 | 原告 | 原告: 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新凤朝控股有限公司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3-13 | |
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8)浙0802民初9003号 | 原告 | 原告: 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新凤朝控股有限公司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5-10 | |
5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8)浙0802民初9003号 | 原告 | 原告: 衢州广联仓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新凤朝控股有限公司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