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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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9月24日,违法行为单位宁波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横方路1号的BF1-2车间正在使用中的双氧水有6桶,合计150kg,但民警核查该车间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账目登记表时发现该车间于当日只领用了双氧水4桶,合计100kg,经调查系该BF1-2车间未将9月23日用剩双氧水2桶,合计50kg归还入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更多 | 5000 |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江口派出所 | 2020-09-29 | 甬公奉(江)行罚决字〔2020〕01354号 | |
2 | 我局于2017年5月17日对你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公司废水超标排放。 | 处以罚款五万八仟一百元。 | 58100 |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 2017-08-08 | 甬环罚字〔2017〕29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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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213202200099 | 330213202200099 | 同意 | 2022-06-20 | 2099-12-31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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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浙0213民初3907号 | 原告 | 原告: 宁波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K某某 | 262241.23 | 一、原告宁波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与被告C某某之间的BF1-3、BF1-4车间承包关系于2020年5月12日终止;
二、被告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宁波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262241.23元;
三、驳回原告宁波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42元,减半收取4721元,由原告宁波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负担2194元,被告C某某负担2527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本裁判文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对相关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12-10 |
2 | 劳动争议 | (2019)浙0213民初2916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宁波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F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按规定予以免交。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9-07-22 |
3 | 合同纠纷 | (2018)浙0213民初5125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宁波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H某某,S某某 | 720000 | 一、解除原告H某某与被告H某某于2018年6月13日签订的《协议》;
二、被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给原告H某某人民币360000元,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按本金360000元自2018年9月25日起计算至款清日止的利息;
三、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率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案件受理费6700元,减半收取3350元,由被告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收到本院送达的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通知书后七日内,凭判决书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如银行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帐号:37×××92,开户银行:宁波市中国银行营业部。如邮政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室。汇款时一律注明原审案号。逾期不交,作自动放弃上诉处理。 ...更多 | 2018-12-03 |
4 | 其他 | (2017)浙02民终2510号 | 被上诉人 | - | 6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上诉人宁波奉化通用标准件厂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8-24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213民初13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G某某 | 10000 | 准许原告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更多 | 2017-01-24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浙0283民初6987号 | 被告 | 原告: 宁波市鄞州艾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G某某 | 10480 |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62元,减半收取31元,由原告宁波市鄞州艾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12-15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太沙商初字第00265号 | 被告 | 原告: 泰霖化工(苏州)有限公司 被告: 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 | 114830 | 一、被告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泰霖化工(苏州)有限公司货款114830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1483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98%从2015年11月14日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
二、驳回原告泰霖化工(苏州)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89元,财产保全费1120元,合计3809元,由原告泰霖公司负担21元,被告纳米多公司负担3788元。此款原告泰霖公司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被告纳米多公司在支付上述款项时将应负担部分一并支付原告泰霖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更多 | 2016-05-26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05民辖终243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6-03-14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苏05民辖终243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6-03-14 |
10 | 其他 | (2013)甬奉江民三初字第145号 | 被告 | 原告: 宁波市江北红梅富甬门窗有限公司 被告: 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X某某 | -- | 本案按原告宁波市江北红梅富甬门窗有限公司自动撤诉处理。 | 2013-07-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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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工合同纠纷 | (2021)浙0213民初4454号 | 原告 | 原告: 宁波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市海曙凌铭工艺品有限公司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 2021-10-14 | |
2 | 合同纠纷 | (2020)浙0213民初3907号 | 原告 | 原告: 宁波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K某某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 2020-11-18 | |
3 | -- | (2019)浙0213民初2916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宁波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法院 | 2019-07-23 | |
4 | 劳动争议 | (2019)浙0213民初2916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宁波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 2019-07-19 | |
5 | -- | (2018)浙0213民初5125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宁波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 2018-11-06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太沙商初字第00265号 | 其他 | 原告: 泰霖化工(苏州)有限公司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 | 太仓市人民法院 | 2016-05-20 | |
7 | -- | (2015)太沙商初字第00265号 | 被告 | 原告: 泰霖化工(苏州)有限公司 被告: 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 | 太仓市人民法院 | 2016-04-29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太沙商初字第00265号 | 其他 | 原告: 泰霖化工(苏州)有限公司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 | 太仓市人民法院 | 2016-04-26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太沙商初字第00265号 | 其他 | 原告: 泰霖化工(苏州)有限公司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 | 太仓市人民法院 | 2015-12-31 | |
10 | 其他 | (2011)甬鄞民初字第01296号 | 被告 | 被告: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公司,奉化纳米多镀业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1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