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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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05SPJ05840020)登字﹝2024﹞第01240320号 | 登字 | 登字 | 2006-05-11 | 2099-12-31 |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 |
2 | 20220421 | 吴江区行政审批局排水许可证 | 发放排水许可证 | 2022-10-09 | 2027-10-08 |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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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苏0509民初3824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海锋集团有限公司,相堂建,C某某,江苏金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靖江市靖北装卸服务部 | 397600 | 一、被告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D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65338.19元。(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吴江分行营业部,账号:62×××62)
二、被告相堂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D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96014.58元。(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吴江分行营业部,账号:62×××62)
三、被告江苏金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D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98007.29元。(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吴江分行营业部,账号:62×××62)
四、驳回原告D某某对被告海锋集团有限公司、被告靖江市靖北装卸服务部的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32元,由原告D某某承担1634元,被告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承担363元,被告相堂建承担1090元,被告江苏金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545元,被告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被告相堂建、被告江苏金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诉讼费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至本院。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户:10×××76),并将已交上诉费的凭证提交本院 ...更多 | 2019-10-18 |
2 | 其他 | (2018)苏0509民初8326号-1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海锋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相堂建 | 66080 | 准许原告D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26元,由原告D某某负担 ...更多 | 2019-03-06 |
3 | 合同纠纷 | (2018)苏0509民初10450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被告: 吴伟锋,L某某,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海锋集团有限公司,吴江市宇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吴新海 | -- | 本案按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自动撤诉处理,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负担 ...更多 | 2018-10-09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苏1282民初5189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靖江市靖北装卸服务部,靖江市金秋实业有限公司,海锋集团有限公司 | 16000 | 准许原告D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200元,由原告负担。 | 2017-12-19 |
5 | 其他 | (2015)园诉保字第00025号 | 被申请人 | - | 105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苏州泽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海锋集团有限公司、吴江市宇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苏州红塔厢体制造有限公司、苏州久川机械有限公司、苏州建伟电力器材有限公司、苏州燕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W某某、Y某某、L某某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05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申请人应当自本院采取保全措施时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5-10-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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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19)苏0509民初3824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海锋集团有限公司,X某某,C某某,江苏金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靖江市靖北装卸服务部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19-09-11 | |
2 | -- | (2019)苏0509民初3824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海锋集团有限公司,X某某,C某某,江苏金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靖江市靖北装卸服务部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19-09-11 | |
3 | -- | (2019)苏0509民初3824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海锋集团有限公司,X某某,C某某,江苏金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靖江市靖北装卸服务部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19-05-10 | |
4 | -- | (2019)苏0509民初3824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海锋集团有限公司,X某某,C某某,江苏金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靖江市靖北装卸服务部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19-05-10 | |
5 | -- | (2019)苏0509民初3824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海锋集团有限公司,X某某,C某某,江苏金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靖江市靖北装卸服务部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19-04-28 | |
6 | -- | (2019)苏0509民初3824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海锋集团有限公司,X某某,C某某,江苏金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靖江市靖北装卸服务部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19-04-28 | |
7 | 健康权纠纷 | (2018)苏0509民初8326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海锋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X某某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18-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