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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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住院医保患者的医保信息进行有效核验,导致周忍忍一年内两次冒用周兰兰的医保信息在濉溪县医院耳鼻喉科住院并报销,造成医保基金被骗5842.16元的后果。 ...更多 | 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于被骗取医保基金2倍的罚款11684.32元。 | 11684 | 濉溪县医疗保障局 | 2022-08-18 | 濉医保处字〔2022〕第3号 | |
2 | 1、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未为体检者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4名工作人员不能提供《放射工作人员证》等 ...更多 | 警告;罚款 | 7000 |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1-08-20 | 淮卫放罚〔2021〕12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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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淮北卫麻证字﹝2024﹞第0123-1号 |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 2024-01-24 | 2027-01-22 |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2 | 皖环函﹝2022﹞936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重新核发安徽省濉溪县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函 |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详细许可信息见辐射安全许可证正本、副本),证书有效期不变,仍至2025年12月6日。 ...更多 | 2022-08-08 | 2025-12-06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
3 | 卫医许﹝2022﹞209号 | 省管权限医疗机构信息 | 同意增加诊疗科目:14医疗美容科专业;14.01美容外科;14.02美容皮肤科,增加牙椅至12张。 ...更多 | 2022-09-19 | 2034-04-29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
4 | 濉环行审﹝2022﹞6号 |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安徽省濉溪县医院补短板能力提升项目环评批复 |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补短板能力提升项目》审批意见 | 2022-01-18 | 2099-12-31 |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 |
5 | 卫监许﹝2022﹞81号 |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 同意核发1台临床研究型: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 | 2022-10-14 | 2024-10-13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
6 | 卫医许﹝2022﹞215号 | 省管权限医疗机构信息 | 同意其变更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由杨发武变更为候晋。 | 2022-09-23 | 2034-10-29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
7 | JY33406211028775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 | 2024-02-20 | 2029-02-19 |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濉溪县知识产权局) | |
8 | 卫医许﹝2023﹞197号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1)同意其增加互联网诊疗科目: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骨科专业/妇产科:产科专业/儿科/耳鼻喉科/肿瘤科。(2)同意其增加诊疗科目:内科:免疫学专业。 ...更多 | 2023-08-10 | 2038-08-09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
9 | 2024042201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2024-04-23 | 2025-04-21 |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10 | 淮北卫放证字(2018)第005号 | -- | 放射诊疗许可 | -- | -- | 淮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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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皖0621民初587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 -- | 一、安徽省濉溪县医院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Z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1355.91元;
二、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21元,由Z某某负担451元,安徽省濉溪县医院负担187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1-24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皖0621民初416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 181764.84 | 一、安徽省濉溪县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X某某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抚慰金计181764.84元。
二、驳回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90元,由X某某负担890元,安徽省濉溪县医院负担3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11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皖0621民初3938号 | 被告 | 原告: 陈某,赵某1,赵某2,Z某某,P某某 被告: 濉溪县溪河西社区卫生服务站,邵云,安徽省濉溪县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 | 663757.18 | 一、濉溪县溪河西社区卫生服务站、邵云赔偿陈某、Z某某、P某某、赵某1、赵某2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计132751.44元。
二、安徽省濉溪县医院赔偿陈某、Z某某、P某某、赵某1、赵某2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计265502.87元。
三、淮北矿工总医院赔偿陈某、Z某某、P某某、赵某1、赵某2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计265502.87元。
四、驳回陈某、Z某某、P某某、赵某1、赵某2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691元,由濉溪县溪河西社区卫生服务站、邵云负担2151元,安徽省濉溪县医院负担4270元,淮北矿工总医院负担4270元;鉴定费26060元,由陈某等五人负担13030元,濉溪县溪河西社区卫生服务站、邵云负担2606元,安徽省濉溪县医院负担5212元,淮北矿工总医院负担521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13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皖0621民初442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 -- | 准许W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25元,由W某某负担 | 2021-09-17 |
5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皖0621民初3381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 43585.66 | 一、安徽省濉溪县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S某某医疗费、住院护理费、住院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等计43585.66元。
二、驳回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07元,由安徽省濉溪县医院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06 |
6 | 合同纠纷 | (2021)皖0621民初260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L某某 | -- | 驳回原告L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15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皖0621民初434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X某某,S某某 被告: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 257043.11 | 一、安徽省濉溪县医院自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Q某某、X某某、S某某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57043.11元(872461.72元*18%);
二、安徽省濉溪县医院自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Q某某、X某某、S某某精神抚慰金50000元;
三、上述第一、二项合计赔偿金额为207043.11元;
四、驳回Q某某、X某某、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74元,由Q某某、X某某、S某某负担674元,安徽省濉溪县医院负担4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06 |
8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皖06民终626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412元,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7-06 |
9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皖0621民初800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G某某,G某某 被告: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 133158.26 | 一、安徽省濉溪县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G某某、G某某、G某某各项经济损失133158.26元。
二、驳回G某某、G某某、G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436元,由G某某、G某某、G某某负担6075元,安徽省濉溪县医院负担236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22 |
10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皖0621民初1007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1 被告: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 697740.67 | 一、安徽省濉溪县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J某某1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康复费用、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计697740.67元。
二、驳回J某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118元,由J某某1负担3341元,安徽省濉溪县医院负担1077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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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皖0621民初1042号 | 被告 | 原告: R某某,W某某,J某某,R某某,R某某 被告: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4-02-29 | |
2 |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 (2023)皖0621民初3306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3-05-24 | |
3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21)皖0621民初3938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Z某某,P某某,Z某某,Z某某 被告: S某某,濉溪县溪河西社区卫生服务站,安徽省濉溪县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1-09-23 | |
4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2021)皖06民终116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18 | |
5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21)皖0621民初3381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1-08-24 | |
6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2021)皖0621民初260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L某某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1-07-01 | |
7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21)皖0621民初434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X某某,S某某 被告: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1-06-24 | |
8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21)皖0621民初277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B某某,B某某,B某某 被告: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1-06-22 | |
9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21)皖0621民初1007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1-04-12 | |
10 | 行政撤销 | (2021)皖0621行初61号 | 其他 | 原告: G某某 被告: 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1-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