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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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樟林审批(2018)33号 | 县林业局审查意见 | 同意上报 | 2018-06-25 | 2099-12-31 | 永泰县林业局 | |
2 | 樟水利水保备﹝2021﹞13号 | 城峰镇温泉村后浦公寓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樟水利水保备〔2021〕13号城峰镇温泉村后浦公寓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2021-12-08 | 2099-12-31 | 永泰县水利局 | |
3 | 闽林地审﹝2022﹞203号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批 | 你单位上报的福建﹝永泰﹞电商产业园周边配套道路项目﹝项目代码:2202-350125-04-01-951951﹞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一、福建﹝永泰﹞电商产业园周边配套道路项目涉及永泰县土地10.5401公顷,同意其使用林地3.5152公顷,其中国有林地0公顷、集体林地3.5152公顷。如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应按其相关管控要求予以保护。二、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可依据本批文﹝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还应提供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四、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项目使用林地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本批文有效期为2年,自核发之日起计算。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且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文自动失效。 ...更多 | 2022-06-09 | 2024-06-08 | 福建省林业局 | |
4 | 樟林审批﹝2018﹞8号 | 县林业局审查意见 | 同意上报 | 2018-03-09 | 2099-12-31 | 永泰县林业局 | |
5 | 樟水利水保备﹝2022﹞11号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_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 | 樟水利水保备﹝2022﹞11号商支一路及奎阁岭路﹝宝龙段﹞市政道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2022-06-24 | 2099-12-31 | 永泰县水利局 | |
6 | 樟水利批﹝2018﹞18号 | 永泰县水利局关于塔山东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永泰县水利局关于塔山东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樟水利批【2018】18号) | 2018-04-23 | 2099-12-31 | 永泰县水利局 | |
7 | 榕林审批﹝2019﹞94号 | 初审意见 | 同意上报省局 | 2019-09-10 | 2099-12-31 | 福州市林业局 | |
8 | 用字第35012520220003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准予许可 | 2022-04-28 | 2025-04-28 |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9 | 用字第35012520210003601号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准予许可 | 2021-08-19 | 2024-08-19 |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0 | 闽林地审﹝2022﹞202号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批 | 你单位上报的福建﹝永泰﹞电商产业园周边公园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203-350125-04-01-174614﹞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一、福建﹝永泰﹞电商产业园周边公园及配套设施项目涉及永泰县土地6.7466公顷,同意其使用林地4.4651公顷,其中国有林地0公顷、集体林地4.4651公顷。如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应按其相关管控要求予以保护。二、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可依据本批文﹝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还应提供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四、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项目使用林地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本批文有效期为2年,自核发之日起计算。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且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文自动失效。 ...更多 | 2022-06-09 | 2024-06-08 | 福建省林业局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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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闽0125民初177号 | 原告 | 原告: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明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2024-03-01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闽0125民初3630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宏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2023-12-12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闽0125民初3630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宏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2023-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