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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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梯粤A50014326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 | 2024-04-25 | 2099-12-31 |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梯粤A500144276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 | 2024-04-25 | 2099-12-31 |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梯粤A50010851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 | 2023-09-13 | 2099-12-31 |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梯粤A500143264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 | 2023-09-13 | 2099-12-31 |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梯粤A5001241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 | 2023-09-13 | 2099-12-31 |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梯粤A50010851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 | 2023-09-13 | 2099-12-31 |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梯粤A50012411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 | 2023-09-13 | 2099-12-31 |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梯粤A50012410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 | 2023-09-13 | 2099-12-31 |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梯粤A500124122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 | 2023-09-13 | 2099-12-31 |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梯粤A500143267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 | 2023-09-13 | 2099-12-31 |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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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115民初686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房易美年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0 | 一、被告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房易美年广告有限公司支付1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50000元为本金,自2022年1月1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二、驳回原告广州房易美年广告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82元,由原告广州房易美年广告有限公司承担177元、被告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170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更多 | 2023-03-30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115民初5730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鑫仕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上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大春,Y某某,深圳市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一、被告深圳市上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广州鑫仕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货款279045.07及违约金(违约金以279045.07元为本金,自2021年3月2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广州鑫仕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43元、保全费1915元,由被告深圳市上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更多 | 2022-06-07 |
3 | 仲裁程序案件 | (2022)粤01民特116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S某某的申请。
案件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S某某负担 | 2022-02-18 |
4 | 合同纠纷 | (2020)粤0115民初8880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8221.25 | 一、被告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M某某支付工程款78221.25元及利息(以工程款78221.25元为本金,从2018年6月13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其中2019年8月20日之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该日以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M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974元,由被告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2-23 |
5 | 合同纠纷 | (2020)粤01民终22881号 | 被告 | - | 425866.67 | 本案按上诉人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7688元,减半收取3844元,由上诉人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2-19 |
6 | 合同纠纷 | (2020)粤01民终18013号 | 被告 | - | 2763.93 |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5民初356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被上诉人Z某某支付工程款2763.93元及利息(以工程款2763.93元为本金,从2018年9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其中2019年8月20日之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该日以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三、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4607元,由Z某某负担4583.5元,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承担23.5元;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9186元,由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30 |
7 | 合同纠纷 | (2020)粤01民终16746号 | 被告 | - | 30678.61 |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5民初314号民事判决;
二、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Z某某支付工程款30678.61元及利息(以工程款30678.61元为本金,从2018年9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其中2019年8月20日之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该日以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三、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7436元,由Z某某负担6975元,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承担461元;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6975元,由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29 |
8 | 合同纠纷 | (2019)粤0115民初8563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星威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03691.68 | 一、被告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星威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租金403691.68元及滞纳金(以403691.68元为本金,自2018年12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广州市星威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7688元,由被告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10 |
9 | 其他 | (2020)粤0115民初31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09022.74 | 一、被告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工程款409022.74元及利息(以工程款409022.74元为本金,从2018年10月2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其中2019年8月20日之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7436元,由被告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06 |
10 | 其他 | (2020)粤0115民初35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B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41377.28 | 一、被告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工程款541377.28元及利息(以工程款541377.28元为本金,从2018年9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其中2019年8月20日之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该日以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607元,由被告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3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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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方法院公告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2-08 | |
2 | 地方法院公告 | 诉前财产保全 | 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1-09 | |
3 | 地方法院公告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4W3FRP79)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1-02-23 | |
4 | 地方法院公告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0-09-01 | |
5 | 地方法院公告 |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0-04-07 | |
6 | 地方法院公告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0-02-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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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0191民初300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易购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人民法院 | 2024-02-23 | |
2 | -- | (2024)粤0191民初300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易购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 2024-02-23 | |
3 | -- | (2023)粤0115民初12045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房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2-02 | |
4 | -- | (2023)粤0115民初12045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房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人民法院 | 2024-02-02 | |
5 | -- | (2023)粤0115民初12045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房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6 | -- | (2023)粤0115民初12045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房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1-31 | |
7 | -- | (2023)粤0191民初13002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易购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人民法院 | 2024-01-24 | |
8 | -- | (2023)粤0191民初13002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易购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 2024-01-24 | |
9 | 广告合同纠纷 | (2023)粤01民终14721号 | 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29 | |
10 | 广告合同纠纷 | (2023)粤0115民初686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房易美年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人民法院 | 2023-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