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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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 | 市政工程、桥梁工程、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园林绿化的投资、施工、管理。 | -- | 2099-12-31 | 宜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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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豫03民辖终14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01-25 |
2 | 其他 | (2020)豫0327执保446号 | 其他 | - | -- | 通知如下:
一、本院已于2020年12月14日查封被申请人中钛航宇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宜阳县锦屏镇安虎线南侧,钛铜路东侧宜国用(2016)第8号地一块,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中钛航宇科技有限公司车牌号为豫C×××××晶马牌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两年。
二、你应在采取保全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保全。
三、你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后,如案件未审结、已审结未生效、生效法律文书未履行完毕或者案件移送其它人民法院管辖,需要延长保全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15日前直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未提交申请或者逾期提交申请,已采取的保全措施将自动解除。
四、你提起诉讼、申请延长保全期限或就有关生效裁判文书申请执行时,应将本保全结果通知书一并提交法院 ...更多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