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江审批壹(2023)16537号 | 准予登记通知书 | 企业变更 | 2023-11-17 | 2099-12-31 | 江油市行政审批局 | |
2 | (江市监)登字(2022) | 准予登记通知书 | 企业变更 | 2022-06-08 | 2099-12-31 | 江油市行政审批局 | |
3 | 江审批壹(2023)1538号 | 准予登记通知书 | 企业变更 | 2023-02-20 | 2099-12-31 | 江油市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0781执恢1061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1)川0781执恢1061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2-10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0781执恢1061号 | 申请人 | - | 78002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广元市宇重建材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8002元(其中本金75542.5元、受理费1405.5元、执行费1054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1-01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0781执289号 | 申请人 | - | 98302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广元市宇重建材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8302元(其中本金95542.5元,案件受理费1405.5元,执行费1354元,未含利息)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1-22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川0781民初3864号 | 原告 | 原告: 江油市久旺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广元市宇重建材有限公司 | 95542.5 | 限被告广元市宇重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江油市久旺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95542.5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从2018年9月11日起计算至货款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1405.5元,由被告广元市宇重建材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川0781民初3864号 | 原告 | 原告: 江油市久旺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广元市宇重建材有限公司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2018-10-31 |